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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社会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广播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检查和监督全地区各级广播影视局台站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新闻宣传和事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情况;承办全地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卫星广播电视节目接收、使用的监管工作,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播出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地区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影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四、人员编制 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