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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业余训练培育新人才。贯彻“上项目、上规模、上水平、提高成才率”的业余训练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业余体校的独特优势和主渠道作用。到2015年,青少年注册运动员达到15000名,中心城区办训项目达到20个以上,郊区办训项目不少于15个,业余训练质量明显提高。完善体校、体教结合和社会力量办训项目布局,大力扶持学校办二线运动队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 6.体育设施提升新层次。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市民基本体育需求,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市、区(县)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公共基础设施,街道(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逐步达到“一村一场(灯光球场)”、“一镇一池(游泳池)”、“一街一中心(含健身指导、健身设施、体质监测、团队组织于一体的文体中心)”的目标,积极推进百姓足球场、百姓游泳池、百姓健身房等公共体育设施惠民工程建设。新建300条健身步道。建设5个以体育休闲旅游为主题的公园。规划建设上海棋牌运动中心、崇明国家级训练基地、上海体育博物馆等体育设施项目;探索并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延长开放时间、公共体育设施对学生优惠开放等机制,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度和利用率。 三、加强体育强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上海“四个中心”、“四个率先”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高度,把体育强市建设作为提高上海市民整体素质、提升上海城市形象、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各方,合力推进。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发展的手段解决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市体育部门要建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指导和协调体育强市建设工作的开展,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建设体育强区(县)是体育强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要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体育创强”活动。市体育部门要科学制定建设体育强市、强区(县)指标体系,量化、细化体育强区(县)测评体系,把“体育创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建设体育强区(县)工作的评估考核,出台激励政策,不断推进全市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展与改革、规划土地、财政、教育、卫生、旅游、文化、绿化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体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体育事业作为民生体育和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实事来抓。要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开创体育强市的新局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