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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徐房发[20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普查、完损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普查、完损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徐房发〔2011〕74号)


  

  各区房产服务中心、局直属房管处:

  为加强市区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住用安全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因管理失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普查、完损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房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确保所管房屋安全。

  二、各管房单位应对所管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逐户到位,不留死角,特别要对简易楼、平房及拆迁建设预留地中的危旧房重点检查。

  三、直管公房要在2012年3月初完成房屋安全普查和完损等级评定工作。此次所普查的直管公房,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的房屋档案,由局房产与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督导落实。3月10日前,各单位应将完成情况专题报局。

  四、各单位要在房屋安全普查和完损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定点定位、定维修内容、定配套资金、定完成任务时间、定项目责任人”的要求,制定2012年度房屋修缮计划。

  五、各单位在房屋修缮上要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抓住当前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尽快解除辖区内危房险情。最大限度地动员干部职工和住用户自觉参与、积极配合,真正把房屋安全工作当成大事、实事抓好抓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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