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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垦[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2-20
【实施时间】 2011-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垦[20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南京、大连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省(自治区)南亚办:

  

  根据我部的统一安排,决定在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期间召开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9日,12月28日下午6:00前报到;

  

  地点:北京京瑞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

  

  电话:010-67668866。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南京、大连市农垦主管部门,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和农业局负责同志;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省(区)南亚办主要负责同志。已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农垦单位代表可直接参加农垦工作会议。

  

  各参会单位代表限1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垦区将2011年大事记素材带到会上,并将电子稿发至nkjzhch@agri.gov.cn。

  

  (二)请按分配名额参加会议,不要超员。

  

  (三)请各单位填好会议回执(见附件),于12月23日前传真至我部农垦局综合处。传真:(010)59192659,

  

  电话:(010)59192648。

  

  (四)请会议代表凭此通知原件或复印件自行前往北京京瑞大厦报到。

  

  (五)饭店提供订票服务,请会议代表尽量自订返程车(机)票。

  

  附件:参加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代表回执(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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