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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办综[201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

[接上页]
4.“实施”为实际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签订购买、改建、租赁合同的廉租住房套数。

  5.“差额”=“实施”-“计划”。其中,正数为超额实施计划数,负数为未实施计划数。

  

  附件2

  2011年度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填报地区: 单位:万元

  

项目

 

地区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余

合计

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小计

租赁补贴

购买廉租住房

改建廉租住房

租赁廉租住房

小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改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合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 财政部门印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印章

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印章



  注: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市、县填报,新疆兵团按师、团场填报。

  2.上年结余是指截至2010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本年收入是指2011年相关地区收到的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本年支出是指相关地区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年末结余是指截至2011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资金。

  3.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附件3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计划和完成情况表

  

  填报地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拆迁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

2011年度拆迁计划完成情况

2012年度拆迁计划

拆迁项目核准情况(填写批准文号)

开工

竣工

拆迁户数(户)

拆迁面积  (平方米)

拆迁面积(平方米)

拆迁户数(户)

拆迁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计划

完成

差额

计划

完成

差额

总计

--

--

 

 

 

 

 

 

 

 

 

 

 

 

 

市(地、州、盟、师)  合计

--

--

 

 

 

 

 

 

 

 

 

 

 

 

 

市(县、区、旗、团场)小计

--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财政部门印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印章

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印章

注:1.“计划”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各市、县(师、团场)计划拆迁面积和拆迁户数。

  2.“完成”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面积和拆迁户数。

  3.“差额”=“完成”-“计划”。其中,正数为超额完成计划数,负数为未完成计划数。

  4.“项目名称”填写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名称。

  

  附件4

  2011年度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填报地区: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合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新疆兵团)财政部门印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印章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印章


  注: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市、县填报,新疆兵团按师、团场填报。

  2.上年结余是指截至2010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本年收入是指2011年相关地区收到的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本年支出是指相关地区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支出,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年末结余是指截至2011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资金。

  3.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附件5

  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和完成情况表

  

  填报地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

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套)

项目核准情况(填写批准文号)

计划(套)

完成(套)

差额(套)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总计

 

 

 

 

 

 

 

 

市(地、州、盟、师)合计

 

 

 

 

 

 

 

 

市(县、区、旗、团场)小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注:1.“计划”为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各市、县(师、团场)计划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

  2.“完成”为开工建设或签订收购、租赁协议的公共租赁住房套数。

  3.“差额”=“完成”-“计划”。其中,正数为超额完成计划数,负数为未完成计划数。

  

  附件6

  2011年度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填报地区: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合计    
     
     
     
     


  注: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市、县填报,新疆兵团按师、团场填报。

  2.上年结余是指截至2010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本年收入是指2011年相关地区收到的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本年支出是指相关地区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开支;年末结余是指截至2011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资金。

  3.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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