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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3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调整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热停堆状态下控制棒位置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调整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热停堆状态下控制棒位置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88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热停堆状态下控制棒位置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11〕41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中“热停堆状态下,第一循环d、s棒全提出,后续循环为s棒全提出”修改为“热停堆状态下,d、s棒全提出”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运行技术规范,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特此函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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