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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2011]44号
【颁布时间】 2011-12-20
【实施时间】 2011-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3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农办企〔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近几年来,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创业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完善扶持政策、培育产业、创业辅导、教育培训、建立基地和加强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农民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创业工作,准确把握农民创业工作动态,了解农民创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扶持农民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增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书指导和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部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农办企[2011]33号),决定在全国基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建立一批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和层层推荐,现确定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农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16家单位为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见附件)。

  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地处基层,最了解实际,最了解农民,是农民创业工作的主要实践者和推动者。希望各联系点继续发挥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敢于探索的进取精神,深入研究农民创业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趋势,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措施,为全国农民创业工作带好头、引好路。同时,希望各级乡镇企业行

  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创业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交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名单

  


  1.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农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天津市津南区工业经济委员会

  3.河北省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吉林省双辽市经济局(乡镇企业局)

  5.黑龙江省兰西县中小企业局

  6.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福建省泰宁县经济贸易局

  8.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人民政府

  9.河南省固始县农业局

  10.湖北省宜都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11.广东省平远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12.广西省东兰县经济贸易局

  13.重庆市荣昌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14.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

  15.贵州省花溪区农业局

  16.新疆拜城县乡镇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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