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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办)、农业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部署2012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工作,我部定于2011年12月2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11年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工作的成绩、经验,研究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2012年全国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重点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9日,12月28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总机:010-67751188)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厅局长,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书面材料。未上报材料的省(区、市),请按预备通知要求尽快上报至我部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 (二)请大会典型发言单位做好准备,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会议代表名额有限,切勿超员。 (四)请各省于2011年12月23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我部乡镇企业局综合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新义段亚光 电话:010-59192718,59192759 传真:010-59192761 电子邮件:xqjzhc@agri.gov.cn 附件:1.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名额分配表 2.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典型发言名单 3.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典型发言名单 1、甘肃省农业厅:积极发展产地初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2、江苏省农委:以南京农业嘉年华为标杆,强力打造江苏休闲农业品牌 3、河南省乡镇企业局:发展会展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合作 4、吉林省乡镇企业局:搭建融资平台 助推企业发展 5、广西农业厅:抓特色休闲农业 拓助农增收新路 6、江苏省乡镇企业局: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7、湖南省乡镇企业局:深化合作洽谈,促进农产品加工市场拓展 8、陕西省农业厅:模式引导、行政推动,促进陕西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9、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加强统计与预警分析,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10、湖北省农业厅发言:培育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附件3: 全国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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