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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行风热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2年“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风热线”工作,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播出方式和内容 (一)电台直播。2012年“行风热线”,每周六上午9:00-10:20、周日上午9:00-9:40在大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中波882千赫、调频103.3兆赫)各播出1期。每周六为交流版,开通热线电话,由上线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直播间接听电话,受理听众诉求、解答听众提问;每周日为反馈版,针对上周六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公开进行答复、反馈。大连广播电视台派出记者对其中的典型事例跟踪采访,进行后续报道。 (二)网络直播。周六电台直播的同时,大连广播网(www.radiodalian.com)、大连天健网(www.runsky.com)同步进行视频直播。在大连天健网设立网络直播间,上线部门(单位)安排相关职能机构领导、工作人员即时回答网友提问;开通两部热线电话,接听从导播间分流及听众直接打来的电话。 (三)主题设置。按照2012年“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计划安排,每期节目播出前两周,由市政府纠风办、大连电台与上线部门(单位)共同研究,选定百姓关心、政府关注、时效性强的民生问题,作为节目播出的主题。 (四)专场直播。3月10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由市工商局牵头,协调市服务业委、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共同进行专场直播;9月15日,围绕“食品安全”专题,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联合进行专场直播。专场直播时间为9:00-11:00。 根据工作需要,还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进行专场直播。 二、参加部门 2012年“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计划播出交流版45期,涉及部门(单位)共55个: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管理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建委(质监站、供热办)、市环保局、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路灯处、环卫处、市政处)、市交通局(道路客运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消防局、市邮政局、辽宁省邮政速递大连市分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大连燃气集团、市公交集团、大连火车站、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辽宁移动大连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连分公司、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大连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上线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热线”工作,提倡主要领导亲自上线。市政府纠风办继续把“行风热线”工作列为政风行风评议内容,依据《“行风热线”工作考评制度》(大纠办发〔2008〕14号文件印发)对各上线单位进行考评,得分计入本单位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总分。 (二)各上线单位要认真落实“行风热线”工作咨询、投诉办理制度,加大对群众合理诉求的办理力度。市政府纠风办将对群众反映的重大或典型问题进行督办。新闻媒体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跟踪报道,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各上线单位要根据《2012年“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计划安排表》(见附件),在直播前两周与“行风热线”工作小组联系(市纠风办电话:83766356-105;大连电台电话:88113108;电子邮箱:hfrx12@dl.cn),确定直播主题。直播前一周召开预备会,落实直播具体事宜。直播结束后要立即与“行风热线”工作小组疏理问题,确定跟踪采访及反馈内容。 (四)各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要及时宣传“行风热线”工作,反馈相关情况,对重大问题或典型事例进行报道。 附件: 2012年“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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