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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12-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5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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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

  

  朱清孟(省政府外侨办主任)

  

  肖新明(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孙新雷(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建中(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苗永清(省粮食局局长)

  

  宋丽萍(省台办主任)

  

  董锦燕(省侨联主席)

  

  宋国卿(省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何彧(省委外宣办主任)

  

  谢增福(省贸促会会长)

  

  胡荃(郑州市常务副市长)

  

  成员: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安全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金融办、省台办、粮食局、贸促会、工商联、侨联、广电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口岸办、省接待办、事管局、气象局、省委警卫局、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郑州市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宋国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直有关厅局和郑州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洽谈会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

  

  2.负责重大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

  

  (1)承办开幕式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2)承办项目对接会。

  

  (3)承办跨国公司对话中原恳谈会。

  

  (4)牵头承办河南省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

  

  (5)牵头承办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6)统筹协调各省辖市举办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3.统筹组织协调邀商工作。邀请境外和国内沿海地区10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收集、整理、发布招商项目并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5.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活动。

  

  6.组织安排境外重要客商团组参加各专项活动并做好接待协调工作。

  

  7.审查、协调和统计洽谈会签约项目。

  

  8.编制洽谈会经费预算。

  

  9.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省政府外侨办。

  

  1.邀请5个以上国外友好省州及华侨代表团和20名左右驻华使节和侨领参会。

  

  2.统筹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

  

  3.负责受邀外国政要参会报批工作。

  

  4.负责洽谈会期间涉外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参会的外国政要、驻华使节。

  

  6.邀请国外媒体驻京记者参会。

  

  7.尽快办理洽谈会邀商出访团组手续。

  

  (三)省发展改革委。

  

  1.承办河南省重点招商项目发布会。

  

  2.邀请2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承办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对接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

  

  (五)省委宣传部(外宣办)。

  

  1.协调组织洽谈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负责新闻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协调组织省领导专访、会见外宾和客商、洽谈会主要活动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4.邀请30名左右中央及港澳地区主流媒体记者参会。

  

  (六)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

  

  1.邀请港澳地区知名人士。邀请100名以上境外重要客商和5个以上知名商协会参会。

  

  2.协调洽谈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客商接待工作。

  

  (七)省科技厅。

  

  1.承办科技成果发布对接会。

  

  2.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

  

  (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承办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洽谈会。

  

  2.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

  

  (九)省政府国资委。

  

  1.承办河南省与央企合作项目推进洽谈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与央企合作及省管企业招商项目。

  

  (十)省政府金融办。

  

  1.会同省商务厅共同承办河南省招商引资项目银企对接会。

  

  2.邀请200名以上境内外金融机构重要客商参会。

  

  (十一)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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