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9.生产设计服务云平台。支持构建满足跨行业计算和远程渲染能力的生产设计服务云平台,提供系统监管、任务分发、渲染业务管理、三维动漫影视等多功能服务。面向汽车制造、模具加工等工业设计需求,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和工程测试验证服务,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面向电子设计、软件编程行业提供电子信息自动化(eda)平台和软件开发测试服务,推进软件产业发展。 20.智能电网服务云平台。支持建设智能电网服务云平台,实现能源主管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三方互动,为政府能源部门实时掌握电力供应、用电负荷,电力企业实时监控电网运行、用电信息,电力用户实时了解供电能力、电价状况、停电信息以及其他增值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1.智能燃气服务云平台。支持建设城市燃气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智能气源调度、自动化维修抢修支持、企业关键业绩指标(kpi)监控分析等燃气综合信息服务,对天然气管道运行实行安全监控、实时预警和泄漏报警,提高燃气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22.金融服务云平台。支持中国银联电子票据创新业务中心建设,实现多终端票据绑定、实时支付和信息查询,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基于云技术构建金融数据后台资源池,为银行结算类业务提供计算处理服务,为会计流程改造提供后台支持,支持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数据服务商面向国内外银行开展数据存储、灾备以及数据加工处理等增值服务。 23.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云平台。集成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应用创新功能服务平台,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信息情报、知识产权、科技战略决策咨询、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服务等综合信息与共享服务,同步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4.房地产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房地产信息政企协同管理平台,实施集中监控,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政企协作力度。为公众提供拟建、在建、已建房地产信息查询等服务,达到信息对称、公开透明。 (三)产业支撑类项目。 25.云计算体验(测试)中心。建设云计算体验中心,为企业提供展示云计算解决方案、支撑平台、应用系统以及软件和终端产品的场地,搭建直观的云计算体验环境;支持建设云计算测试中心,提供基础软硬件环境,搭载主流厂商的测试和软件服务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开发、应用、测试环境。 26.关键技术及核心设备研发和产业化云平台。加强虚拟化资源管理、海量数据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分布式编程模式、云计算中间件、云操作系统、云安全软件和基于云计算应用的嵌入式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云计算项目建设。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采购部分云计算服务和对使用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企业和社会机构给予适当补贴。 (二)鼓励科技创新。对云计算关键技术及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由科技部门纳入科技专项资金扶持范畴予以优先安排。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获得国家级重大专项、“核高基”、电子信息产业基金的云计算项目,按国家项目资金的10%给予配套,其研究成果可优先在市域内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中推广使用。对新建成的国家级云计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金融服务支持。协调金融机构支持云计算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引导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共同开展面向云计算企业的专项融资担保业务;引入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对云计算重大项目实施跟进投资。 (四)电力及网络支持。对数据计算、数据存储和系统灾备等云计算重大项目,经认定后,可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执行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标准,并协调通信运营商给予企业不高于100万元/g/年的网络资费优惠。 (五)市场培育支持。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务系统中一般性业务外包给云计算企业,已建政务系统要逐步向云计算服务平台迁移,新建政务系统要基于云计算架构设计并在云计算服务平台部署,对政务数据实施集中统一的存储灾备、身份识别和安全认证。引导汽车、医药、石化等工业企业基于云计算技术对现有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鼓励其购买第三方云计算平台提供的服务。 本投资指南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