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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12-04
【实施时间】 2011-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1〕1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促进我省跨境贸易与投资业务的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娄勤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强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勇省 金融办主任

  

  郭新明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

  

  成员: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袁庆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王范儒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国龙 省商务厅副厅长

  

  刘明权 省国税局副局长

  

  肖 力 西安海关副关长

  

  吴一民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主任由袁庆春同志担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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