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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二)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 行政强制法是对现行行政强制制度的全面调整和规范,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行政强制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重要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程序意识,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后的制度衔接,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对法律文书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实到实处。 (三)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要以贯彻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备案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行为,对违法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问责,造成相对人损失的要赔偿。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2011年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行政强制主体清理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行政强制主体清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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