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冀工商字[2011]361号
【颁布时间】 2011-10-14
【实施时间】 2011-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9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工商字〔2011〕361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地网络监管部门要利用现有的监管设备和监管软件以及其他手段、方法,组织力量摸清本辖区内从事网络代购洋奶粉的食品经营者主体情况,并建立准确完善的登记管理台账。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登记注册、食品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网络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网络监管部门如发现网络代购“洋奶粉”违法线索,要按照“网络监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科(处)室各司其职”的原则,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要将此次活动的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局市场处。

  

  附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