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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41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厦府〔2011〕4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目录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厦门文化发展回顾

  (二)“十二五”时期厦门文化发展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定位和发展思路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加强理论与思想道德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4、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1、新闻事业发展

  (1)壮大主流新闻媒体

  (2)发展新兴传播媒体

  2、公共文化事业建设

  (1)繁荣文学艺术创作

  (2)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1、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2、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3、发展影视产业集群

  4、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5、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6、继续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门类

  (四)深化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1、拓展对台文化交流合作领域

  2、推进厦台文化产业合作

  3、推进区域性文化交流合作

  4、拓宽对外文化交流领域

  5、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2、强化经济政策保障

  3、强化文化法制保障

  4、强化品牌建设保障

  5、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6、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厦门文化发展,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努力建设“文明厦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化发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本规划中所指“文化”,主要包含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内容、印刷复制、休闲娱乐、文物文博、文化旅游、文化体育、会展培训及社会文化等。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厦门文化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的文化建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市文化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1、科学理论得到有力普及。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教育群众,深入开展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使科学理论不断深入人心,并自觉主动转化为共同建设好发展好厦门经济特区的决心和信心,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

  2、文化强市共识初步形成。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文化强市”战略,将文化建设纳入全市发展的总体格局,把文化产业列入全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使文化成为现实生产力和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推动厦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强大合力。

  3、文明创建水平全国领先。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深化,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大提升,在历次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形成了享誉中外的温馨、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持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

  4、公共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不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初步建成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涌现出获“五个一工程”奖的《邵江海》和《天堂没有路标》等精品力作;结合首批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整体性开展文化遗产传承和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5、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动市属新闻媒体体制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深化广电领域制播分离改革,完成市属报业发行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行政管理资源,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完成厦门外图等9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厦门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分别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和先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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