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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1-09-30
【实施时间】 2011-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与教育培训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16日,在枣庄(具体地点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另行通知)举办主题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的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的主讲人及演讲题目为:

  1、王芳:大成律师集团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主要兼职: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组长、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长期讲师等。

  主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

  2、赵军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主讲: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

  为便于组织安排,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向所在市律师协会预报名。请各市律协将律师预报名情况(姓名、性别、所在律所、联系电话)于10月10日之前汇总后,以电子版方式报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潘文娟律师,电话:0632-5117732,电子邮箱:pwj966@163.com。

  培训期间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山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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