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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布局,加强载体建设。结合地域特点和中药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在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双流县、大邑县、蒲江县规划建设中药(材)种植产业区,开展川芎、郁金、黄连、乌梅、厚朴、黄柏、杜仲、桔梗、叠鞘石斛、珙桐、银杏、川明参等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在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高端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园,开展生物医药研发、产业核心区建设。加快建设临邛工业园、天府生命科技园、天河孵化器等现有医药产业园,完善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招商引资,壮大产业规模。将天然保健品和药物化妆品产业纳入中药现代化产业招商引资范畴,进一步强化产业链招商。瞄准国内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及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中医药、天然药物及中药(材)种植加工龙头企业,挖掘我市优势资源,实施资源招商。发挥我市中药(材)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中医药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已落户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强化与境内外行业协会、医药联盟的招商协作,开展以商招商。 (三)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大企业、大项目。对重点中医药企业实施扩能、重大技改等项目,给予流动资金和技改贷款贴息支持;对重大中药产业项目,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气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并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中医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模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新药研发孵化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保险+担保”融资新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中医药现代化相关扶持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重大专项资助的项目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五)加大引导力度,支持企业扩张和拓展市场。抓住国家新一轮gmp认证机遇,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对成功融资和再融资的企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我市中医药名优产品、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建立地方名优中医药产品目录,将符合条件的本地产中药自主创新产品及院内制剂、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目录及报销范围。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产中医药产品。 (六)加强国内外交流,拓展合作空间。继续办好“中国-欧盟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等活动,积极参加“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搭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加强与吉林、云南、贵州等国内中医药现代化发展较好省市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植物药、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保健食品、中成药等产品出口。 (七)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产业人才素质。积极引进中医药产业领军人才,对成功入选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并在科研经费、办公场所、种子资金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企业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对列入我市“市、校、企”联合培养制药工程硕士计划的企业在读人员,给予学费补贴。大力培养传承型和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加速培养创新型研究型人才,造就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城乡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探索定向培养农村中医药人才的措施,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实用技术培训。 (八)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中医药现代化产业技术路线图》,指导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发展工作。整合市、区(市)县各类资源,完善信息收集、招商引资、成果孵化和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附件:成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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