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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监联[2011]585号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1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九)完善行业质量自律机制。一是电线电缆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强化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纽带桥梁作用,为实施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支撑。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加强以质量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自律建设,制定行业质量自律行为公约,督促会员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和市场竞争自律,抵制低价恶性竞争。三是加大电线电缆行业质量诚信宣传力度,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管理、人人享受质量提升成果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门联合、政企合作的原则,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单位成立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联合工作组,负责研究全国电线电缆质量总体形势,提出质量提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情况。组长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负责联合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地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电网公司要在本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联合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工作落实力度,制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本区域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的综合整治,确保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用户单位要密切关注电线电缆产业的发展变化,加强调查研究,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对质量提升工作的总结,不断探索实践符合监管工作实际、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质量提升工作新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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