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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及早行动,做好准备。一是认真抓好造林整地。凡今年规划的造林区域、地段,必须抓紧时间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整地工作。各项目镇(乡)要及早组织人力做好辖区内规划栽植的经济林地段、黄河护岸林及农田林网植树地段及腾格里森林公园责任区的整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早做好沙漠设施农业防护林造林地段整地工作,在3月10日前完成。二是加快水利设施配套。市水务局要对镇(乡)规划栽植经济林区域的宜林荒地,在镇(乡)平田整地的基础上,负责落实配套水利基础设施;腾格里森林公园、沙漠设施农业区绿化的水利设施和灌水管网配套工程,确保在3月18日前完成。三是抓好苗木落实。市农牧林业局要严格按照栽植时令要求,统筹安排,抓好经济林(红枣)、黄河护岸林、农田防护林、腾格里森林公园及沙漠设施农业区绿化的苗木调配工作;枸杞苗木先由项目镇(乡)自行组织招标调配。栽植结束后经市农牧林业局组织验收,按照区上政策给予补助。今年植树造林中,红枣产业、农田防护林及黄河护岸林所需苗木由市农牧林业部门无偿采购供应,苹果苗木每株收取1元。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一是认真搞好造林规划。市、县林业部门要及早组织技术人员对确定实施的重点林业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一个片区一张规划设计图,一个片区一个作业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好各项造林规划、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二是抓好科技培训。由市、县林业部门牵头,紧紧围绕重点造林工程、经济林产业、高标准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本着“适用、实际、实效”的原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林业生产季节,举办好各类林果科技培训班,着力提高林技人员和果农的技术素质,为林果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把苗木及栽植关。在苗木调拨上,严格实行“一签三证”制度,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采购调运大苗、壮苗。要缩短起苗、运输到栽植时间,在苗木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包装保护,防止机械损伤,坚决杜绝不合格种苗造林;在栽植上,要坚持挖大坑、栽大苗,严格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坚持做到随起苗、随拉运、随栽植、随灌水,确保造林质量,提高成活率。四是严把栽植时间关。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沙坡头区各镇(乡)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不误林时,按时完成栽植任务。枸杞栽植期为3月15日至4月5日结束;苹果栽植期为4月5日至4月15日;生态林栽植期为3月25日至4月15日;红枣栽植期为4月15日至5月10日。五是加强栽后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新栽植树木的灌水、修枝截杆、培土、复踏、涂白工作,特别是要勤灌水、灌足水,确保树木成活。凡由各部门(单位)栽植的树木一律实行“三包”(包栽、包活、包补植)责任制,成活率必须在95%以上。凡由镇(乡)栽植的经济林及生态防护林,由所属辖区镇(乡)、村统一组织管护、抚育,成活率必须在90%以上。同时要配备专兼职护林人员,加强抚育管护,严防人为折断和丢失,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落实政策,创新机制。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明晰林地使用权,放活林木经营权,保障受益权。一是农田林网和黄河金岸防护林栽植后,干支级骨干林带林木权属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组织人员进行抚育管护,收益归村集体;农级林带和河滩地栽植的经济林及速生林,林木权属按照树随田走的原则,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己抚育管理,收益归农户。二是永青路两侧枣树景观带栽植后,林木权属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并进行抚育管理,收益归土地承包者个人。三是对积极参与沙漠、荒山开发治理,进行植树造林的单位、大户,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由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造林后,经农牧林业局检查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时,按照区上政策给予苗木补助,办理林权证,林木收益归林权所有者。 (六)强化责任,严格考核。为了确保完成各项造林工程任务,提高造林质量,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沙坡头区各镇(乡)要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做到人员组织,造林地段、苗木准备、技术措施“四到位”。二要落实造林绿化责任制。严格实行造林绿化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靠实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员。凡实施的重点林业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抓到底,确保完成任务。市、县林业部门要做好造林绿化规划方案制定、苗木的平衡调拨、技术指导等工作。对沙坡头区永青路景观带枣树和农田防护林中干支级林带的栽植,由辖区镇(乡)组织,市农牧林业局参与,进行招标统一栽植,农牧林业对栽植费用给予补助。其他区域规划栽植的经济林、黄河护岸林、农田防护林的农级林带,按照属地栽植的原则,由各镇(乡)组织专业队栽植;城市绿化美化由市建设局负责调运苗木并组织栽植;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绿化由本单位负责苗木采购和栽植。三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植树造林结束后,各镇(乡)、单位要对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认真自查,健全造林档案,市、县农牧林业部门组织人员于9月上旬-10月中旬,对镇(乡)、单位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核实造林面积、质量及成活率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与市上年终考核各县及沙坡头区各镇(乡)年度工作挂钩,严格兑现奖罚。对永青路和干支级林带在翌年4-5月再次核实成活保存率后,根据成活保存情况兑现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