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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注重社会反响。要通过精心组织,多方配合,立体宣传,使“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产生强烈社会反响。同时要把学习宣传活动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高校学生记者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大力学习宣传楷模鼓舞广大教师、锻炼教育新闻宣传队伍、提高新闻专业实践育人水平,实现典型宣传的多重效果。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11月15日前将“每月一星”学习宣传工作机构、合作高校名单以及具体宣传方案(见附件)报教育部新闻办(北京市10月28日前报)。联系人:田凤,电话:010-66092226,传真:010-66096612,电子邮箱:xw@moe.edu.cn。 附件:1.201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进度安排.doc 2.2011年“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联系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 学习宣传活动进度安排 (按姓氏笔画排序)
附件2: 2011年“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联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注:具体学习宣传方案请与此表一并报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