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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自治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件的通知


  

  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号)、《铜仁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80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按照地区的最后期限要求,我县必须在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请政府各工作部门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摸清底数、制定采购计划。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清理复核本单位计算机终端以及使用正盗版软件情况,认真填写《沿河自治县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沿河自治县政府机关计算机正版办公软件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采购计划表》),政府各工作部门将《登记表》、《采购计划表》填写好后于9月30日以前报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

  二、积极配合,做好软件安装。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铜仁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铜署办发〔2011〕80号要求,积极做好正版软件采购后的安装工作。

  三、做好协调,实施统一采购。为降低采购成本,我县对全县正版办公软件的采购,由地区进行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集中支付。

  四、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软件使用效能。政府各工作部门将软件作为固定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使用正版软件和资产管理上的长效机制。切实保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不断扩大软件正版化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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