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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1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112号)


  

  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我市投融资工作水平,决定成立常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晓敏 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东 市政府党组成员

  殷仲达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沈小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徐建伟 市国土局局长

  何玉清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良法 市水利局局长

  史政达 市环保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孙 勇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曾鸣 市民防局局长

  张骏原 市国资委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朱志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研究制订政府性投融资管理的有关办法,开展政府性投融资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

  2.根据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预算,参与制订、审核和下达年度政府性投融资计划;

  3.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审核贷款框架协议,向金融机构推荐有关政府性建设项目,了解和掌握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主体对信贷资金落实进展;

  4.协调和办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担保和承诺的相关事宜,协调和参与融入资金的管理、调度等工作;

  5.协调政府性投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与业务往来,提出加强融资成本管理的建议意见;

  6.结合金融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情况,对财政性资金存入提出建议意见。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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