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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函[2011]982号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价格监测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价格监测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价函〔2011〕982号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价格监测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价格监测人员分析预测能力,鼓励广大价格监测人员积极撰写高水平的价格分析和调研报告,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价格监测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优秀价格监测报告分为分析预测、专题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三类。

  (一)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分析预测。

  (二)重大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报告。

  (三)利用模型等定量方法进行价格预测预警的理论研究。

  二、评选办法

  以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初选推荐,每个市推荐3篇(其中县区一级不少于一篇),由省价格监测中心组织评选,并从中挑选若干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参加全国优秀论文评选。

  监测报告由监测机构集体完成的,可同时署单位名称和执笔人姓名;由个人完成的,署个人姓名;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无论是以集体名义、还是个人名义撰写的,最多署2个主要撰写者姓名。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文章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附加内容提要,文章所用数据必须更新到2011年8月。

  (二)参评文章提交截止时间

  1.推荐参加全国评比的截止到10月10日;

  2.推荐参加全省评比的截止到10月30日。

  (三)请各地将评选报告和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和信函各一份,电子文档可先发),按时通过oa系统报送至省价格监测中心(综合科)收,逾期不再接受评选。

  

  附件:

  全省价格监测系统优秀价格监测报告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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