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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郑政办〔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的决策部署,加快航空城及航空枢纽建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1﹞95号)》要求,结合郑州实际,就有关郑州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一)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航办、机场管理公司的沟通对接,做好《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河南省航空物流规划的整合、衔接工作,争取2011年10月底前完成《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航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按建设实施计划同步编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综保区国土规划局。

  责任人:张京祖、蔡红、赵建国、荆姣。

  (二)按照 “四规套合”的要求,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航办、机场管理公司等省有关部门对接,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做好航空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2011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综保区国土规划局。

  责任人:赵建国、蔡红、张京祖、荆姣。

  (三)加强机场周边土地的控制,做好机场二期工程、村民安置勘界定位工作,凡涉及航空城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新建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综保区国土规划局、建设环保局、市政局、发改局。

  责任人:荆姣、闫建民、杨买军、何青。

  二、加快机场二期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一)抓紧开展机场二期工程、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建设涉及的土地范围划定、土地指标协调工作,做好机场二期工程规划、土地、建设等所需手续办理的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综保区国土规划局、建设环保局、市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建委、轨道办。

  责任人:荆姣、闫建民、杨买军、赵建国、张京祖、陈新、于雷。

  (二)环保部门与机场公司密切配合,积极协调省环保厅做好机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工作;林业部门根据规划,配合有关单位,按程序依法做好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工作;文物、地震、人防等部门配合工程建设做好文探、物探和人防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综保区建设环保局、市政局,市环保局、林业局、文物局、地震局、人防办。

  责任人:闫建民、杨买军、刘炳辰、姜现钊、阎铁成、王红梅、张德印。

  (三)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制定机场二期工程、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群众安置工作方案,抓紧进行机场二期工程安置房规划选址工作。由市财政先行垫付一部分资金以启动机场二期工程安置房建设。2011年10月底前启动平庄水库、空管小区、新货运等三块先行用地的村庄征地拆迁及国有土地评估征收工作,同时开展机场二期工程及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范围的被征地农民详细情况统计、被征地区块现状证据固化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综保区国土规划局、建设环保局、市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住房保障局、轨道办。

  责任人:荆姣、闫建民、杨买军、赵建国、张京祖、王春山、王万鹏、于雷。

  三、安排好机场二期工程近期工作计划

  (一)按照t2航站楼和交通换乘中心地质勘察方案,2011年10月底前协助机场公司做好勘察进场、村民补偿和维稳工作。

  责任单位:综保区国土规划局、财政局、郑港办事处、新港办事处。

  责任人:荆姣、王宏伟、李甲喜、高海周。

  (二)积极配合机场公司做好机场二期工程可研编制工作,以满足机场功能需求为原则,结合航空城相关规划,做好机场外围市政配套需求复核工作,及时出具有关支持性文件,确保机场二期工程可研报告符合上报要求。

  责任单位:综保区发改局、市政局、国土规划局、建设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建委、城管局。

  责任人:何青、杨买军、荆姣、闫建民,蔡红、赵建国、张京祖、陈新、郑灏东。

  (三)加强与机场管理公司对接,及时掌握机场公司制定的机场临时和永久排水方案,结合航空城市政设施规划,组织相关单位详细核算排水流量,按照机场排水需求,尽快对下游河道进行防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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