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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9-28
【实施时间】 2011-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把今年秋收冬种生产机械化工作作为下半年农机化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抓好:

  

  一、及早动员、及早部署、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及早下达任务目标,切实加强农机人员培训、机具维修、零配件油料供应等工作。各市工作计划务必于10月25日前报我厅农机化办。

  

  二、抓紧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在当前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确保向水稻收获机械、冬种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花生收获机械以及耕整地机械等重点机具倾斜,向农机合作组织倾斜。

  

  三、精心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充分发挥收割机的作用。要积极探索,不断拓宽跨区作业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

  

  四、要充分利用秋收冬种生产的好时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提高农机化科技含量。

  

  五、结合秋收冬种生产机械化的特点,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秋冬种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六、加强宣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先进农机服务模式、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各地要按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三秋”农机化生产信息。

  

  在“秋收、冬种”期间,围绕上述内容,每个地级以上市要组织一至两篇报道,每个阶段生产结束后要把工作总结材料及时上报我厅农机化办。

  

  联系电话:020-37288706,传真电话:020-37288279。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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