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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2 按照产品的公共属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和公共绿地等设施,需确保设置;另一类是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其建设主要为市场力推动。 3.3 对于人口规模低于二级新社区的规划保留村或特色村,不纳入本指引分级分类配建范围,但可通过提高交通可达性,提高新市镇、新社区设施服务覆盖范围的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 4、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 4.1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区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上要相对集中设置,合理布局。 4.2 在新市镇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可与新市镇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共同形成新市镇中心,其用地及建筑规模应按照表1的规定执行。 4.3 宜独立设置的公共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以及敬老院、卫生院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1 幼儿园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万人左右/所。设置规模宜为12班、15班、18班、24班,新建幼儿园不宜少于12班。 4.3.2 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1.5万人/所。设置规模宜为18班、24班、30班、36班,新建小学不宜少于24班。 4.3.3 初中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宜为24班、30班、36班,新建初中不宜少于30班。 4.3.4 敬老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200床/所设置。 4.3.5 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表1 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菜市场)必须设置,其标准为刚性规定。带“☆”号的设施项目(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选择设置,其标准为弹性要求。表中未提及的市政设施参照有关专业规范配置。 2、新市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一般为镇域。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各类设施的用地及建筑规模。 表2 南京市农村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设置标准
注:生均用地按南京市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来自于《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5、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 5.1 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在交通便利的新社区中心地段或入口集中设置, 具体配建要求和规模应按照表3的规定执行。 5.2 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布局,符合省、市相关规定,形成中心用地,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200m2。若新社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可设置一所6班幼儿园。 5.3 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参照一级新社区,适当减量或有选择性配置,鼓励空间多功能复合利用,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00m2。 表3 南京市农村地区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注:“★”表示必须设置的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其相应标准为刚性规定。“☆”表示为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可选择设置(或可空间复合利用)的设施项目,其相应标准为弹性要求。 本指引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引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相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本指引编写说明 1、新市镇、新社区是构成南京市域主城-副城-新城-新市镇-新社区五级城乡聚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编制好新市镇、新社区规划对提高农村地区建设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意义重大。制定本指引的目的就是为新市镇、新社区规划编制提供统一的、符合南京农村地区发展实际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使新市镇、新社区规划更具指导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南京农村地区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2、本指引中所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配建标准是根据社会公平、成本可控、运营高效和空间复合利用的要求,在参考、整理、归类和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应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见表4)的基础上,制定而得。 表4 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一览表
3、按照本指引所确定的标准设置农村地区的各类设施,基本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但新市镇、新社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适当提高控制要求和配建指标,以适应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