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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医政[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7
【实施时间】 2011-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远东妇儿科医院申请变更诊疗科目及床位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远东妇儿科医院申请变更诊疗科目及床位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1〕46号)


  

  深圳远东妇儿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设小儿外科等诊疗科目及床位的报告》(深远东医[2011]31号)收悉。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三级妇儿科医院的设置标准,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的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科、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内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胸心外科专业)、儿童保健科、中医科(妇科专业、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外科(普通外科门诊、乳腺外科专业)、内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

  

  二、同意你院的床位在原来99张的基础上增加151张,总床位核定为250张。牙椅核定为6台。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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