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办企【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创业意识强、敢于创新,有知识、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民创业者和农民创业管理、服务队伍,我部决定开展全国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通过宣讲国家关于促进创业的方针政策及相关部门促进创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介绍国内外创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转变农民创业理念,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

  

  2.围绕当前我国农民创业的产业、行业特点,针对创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困难,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及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增强农民创业意识,提高农民创业能力。

  

  3.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财务核算、市场营销、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品牌、文化和形象建设等,加强农民创业者经营管理能力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创业工作的同志,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负责人员,有关农民创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农村能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农民。

  

  三、会议时间、地点

  

  每年拟举办2期培训班,每期2天,有关培训具体工作委托我部确定的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所在单位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创业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促进创业政策的有效途径。各省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联系。

  

  联 系 人:郭雪霞 赵长军

  

  联系电话:010-59193255,59192072

  

  传真:010-59192761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