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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区全面推行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秩序、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为抓手,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市、区两级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依据各自职能,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治理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牵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逐步推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区域内实现卫生整洁、门前有序、绿化无损的要求,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越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绍兴日报社、越城区政府、越城区法院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越城区政府,越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负责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协调“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意见,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及指导推进工作,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现象进行清权确责;开展每月一次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及通报,及时曝光商家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对各成员单位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确保政令畅通。 四、实施范围及步骤安排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范围暂定为市区建成区,12月底前在市区一环线内的解放路、中兴路、胜利路、人民路等4条主要道路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扩面至二环线内区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先行试点阶段(2011年11月-12月底前)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告知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门前三包”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明确权利和义务;对4条主要道路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进行情况摸底,划定责任区域;先由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再由越城区政府牵头,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抽调城管执法、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部门人员,以街道辖区为单位,对所属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以合同形式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越城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指导、监督、考评工作,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扩面推进阶段(2011年12月底-2012年6月底) 在市区一环线内4条主要道路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以街道辖区为单位,逐步与一环线内所有道路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扩面“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7月开始) 在完成前二阶段工作后,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进一步摸索经验,逐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人员调配、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向二环线内所有道路扩面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