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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三)训练竞赛处。研究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落实;管理、协调、监督全市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及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负责规划全市竞技体育的项目设置、重点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负责等级运动员的审核、公示及审批公布;负责奥运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及等级裁判员的审批;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体育总会专职副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法规产业处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1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