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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温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11]182号
【颁布时间】 2011-11-29
【实施时间】 2011-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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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督检查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行为的内审工作;负责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负责牵头组织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考评;负责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综合监管,对重大项目参与全程监督;负责行政监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督促、协调、考核;负责接待、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协调处理和答复;负责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任中心主任);中层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挂温州产权交易中心、温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牌子),为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似于副县级。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审核、信息发布、组织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证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文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并联审批的踏勘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首次办理预登记、综合受理和转办等工作;负责重大审批项目全程无偿代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点工作。

  

  (二)内设机构:综合处、信息管理处、建设项目交易处、产权交易处、政府采购处、土地交易处、审批服务处、项目代办处8个职能处室。

  

  (三)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16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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