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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5
【实施时间】 2012-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发挥龙头作用,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积极扶持壮大一批食用菌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其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全市食用菌产业不断升级。加快形成集科研、生产、加工、配送服务于一体的食用菌产业链,特别要通过发展贮藏和深加工,促进产品增值、农民增收。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搞好食用菌策划包装和宣传推介,积极打造品牌,不断提高我市食用菌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优化政策扶持,提高长效发展能力。将食用菌生产列入蔬菜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菌种引进和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品牌基地、菜篮子工程等农业专项资金也要向食用菌生产倾斜,加快促进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入食用菌产业发展。强化农业资金项目整合,在产业化、扶贫开发、生态能源、科技信息等方面,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引导农民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厂房、闲置设施等可利用资源发展食用菌产业,拓宽增收渠道。

  四、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制订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我市食用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快建立健全食用菌产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组织、协调和服务能力,努力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用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用菌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食用菌质量安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培养、树立、宣传典型,引导更多的农民从事高效食用菌产业建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食用菌产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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