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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法规[2012]00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4
【实施时间】 2012-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网上预审当场发证的公告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网上预审当场发证的公告

  (沪卫法规〔2012〕001号)


  

  为了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使得申请人能够方便、快速地申请并获得行政审批,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审批网上预审当场受理第一批事项目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网上预审当场发证第一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1]42号),市卫生局的第一批6类16项行政审批事项(见附件)将开展网上预审、当场发证,自2012年1月4日起实施。

  

  申请人如需办理网上预审、当场发证业务,可进入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和上海卫生监督网(www.hs.sh.cn)的“办事大厅”中的“网上办事”栏目中,根据要求办理。

  特此公告。

  

  市卫生局首批上网审批目录

  
序号审批事项名称类别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单位名称变更、门牌号码(非整体迁址)变更、产品商标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2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新证、诊断范围变更
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非产权变更引起)、门牌号码(非整体迁址)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变更(减少诊疗科目)
4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地点区内变更注册、医师执业地点由区内变更至区外注册、新证
5护士执业注册护士变更、延续注册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门牌号码(非整体迁址)变更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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