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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 自2006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覆盖“省、市、县”三级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在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规范价格行为、提高政策透明度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要求的提高,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老式价费公示牌不易维护、信息更新慢等缺点日益凸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形势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经省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就推进数字化公示牌建设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进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价费公示牌更新换代步伐,深入推进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是价格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是从多渠道改进工作、监管和形象的角度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让老百姓更好地了解、理解价格工作,更直观地感受到价格工作就在身边的主要渠道,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服务,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和层次的必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将数字化公示牌建设作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一以贯之地推进下去。 二、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模式 省局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根据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提出各地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的目标任务。数字化公示牌按省局要求,公示牌样式统一、信息发布渠道统一、服务功能统一,并明确标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标识。室外电子屏信息发布采用led无线控制网络模式,公示画面采用自动换画滚动系统,箱体使用高等级钢材主体,表面电泳加喷塑防锈处理,要求使用5年以上完整牢固,无锈迹,晚间灯光亮化,钢化玻璃灯箱片等;室内电子屏,采用全彩液晶屏,全电子网络控制(见附件1)。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克服自满思想和畏难情绪,把价格监管各项工作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可争取财政投入,财政投入有困难的地方,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加快公示牌更新换代,加快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省物价局和部分市物价局近年来和安徽省金财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由企业出资建设、维护数字化公示牌,开创了价格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新模式,有力推动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纵深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价格部门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省价格公共服务数字化公示牌建设主要在十六个市推进,重点推进领域是商场、学校、医院、社区和农贸市场,分两个阶段推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完成数字化公示牌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2)。 第一阶段:各市在2011年年底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购物广场、超市进出口或手扶电梯附近,二甲、三甲医院的收费大厅和所有高等院校的食堂或宿舍楼入口完成数字化公示牌建设。 第二阶段:各市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1个批发市场、3个农贸市场(合肥略有增加)、50个重点社区数字化公示牌建设,价格服务进企业、景区、农户及其他中心广场、专业市场数字化公示牌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以推进。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责任部门要具体抓,认真组织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并加强检查督导,扎扎实实做好数字化公示牌建设工作。 2.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省局各责任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推进,同时省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察,并将各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3.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请各市在2011年10月31日前和2011年12月31日前分别将所属行政区域内2011年和2012年建设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情况(见附件3)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方式报省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将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