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强抓机遇,积极发展通用航空事业。抓住济南低空空域开放试点的机遇,改善通用航空发展环境。巩固工业、农林业、飞行培训、海上救助等通用航空传统服务领域的同时,拓展通勤飞行、公务飞行、航空游览、航空运动和私人飞行等新兴服务范围,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在完善现有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和建设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运输机场建设规划要兼顾通用航空服务需要。着力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基地、航空物流园等集制造、运营、维修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通用航空发展平台。 (四)借势发展,依托空港打造临空经济区。加强机场与多种产业的有机结合,打造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力和辐射力的临空经济区。依托空港优势,集聚飞机制造、试飞、维修,新材料、电子等高附加值战略新兴产业和物流、商贸、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空运服务企业到我省设立机构,支持航空油料、航空器维修、航空信息、航空客货销售代理等航空运输保障企业到我省发展。以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头,做大做强航空维修业;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积极发展航空物流产业。 (五)统筹兼顾,推进机场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建设济南、青岛、烟台三大机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改善机场地面交通条件,使机场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公交、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相连接,形成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便捷的空地换乘方式。推进其他机场集疏运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 (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机场管理体制。在国家民航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深入研究符合我省实际、有利于统筹谋划机场建设发展的机场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国家民航局推进烟台潮水机场运营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编制衔接工作。按照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全省实际,做好《全省民航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全省通用航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国家综合交通、民航专项规划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机场所在地政府要统筹考虑机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临空产业发展,做好各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加强对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加强政策的扶持支撑工作。民用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需要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要加大财政金融对机场、山东航空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机场建设资本金、航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场经营性设施建设与经营。对纳入全省规划的机场和在我省设立分公司的航空公司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用地、用海、征地拆迁、税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重点推进。鼓励培养和引进飞行、空管、机务等方面急需人才,对引进的急需人才要享受机场所在地政府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家民航局及军方的沟通协调,争取在资金补贴、空域使用、航线开辟、机场建设等方面得到支持。 (三)加强运行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增强航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航空运输安全事故,杜绝任何飞行和地面安全事故及事故征候。各级政府要落实好机场安全保障的投入、对机场建设和日常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对机场高管人员的把关等责任;民航监管部门要履行好对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市场管理职责;各机场及航空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队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通过齐抓共管,提高航空持续安全水平。 (四)加强对民航发展的领导工作。要建立完善工作沟通与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全省民航业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加快民航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民航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大加快民航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民航、支持民航、为民航发展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