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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9-26
【实施时间】 2011-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1〕1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正永 省长

  

  副组长:娄勤俭 常务副省长

  

  祝列克 副省长

  

  成 员:秦 正 省政府秘书长

  

  胡小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发理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 锋 省水利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陈宝根 西安市市长

  

  戴征社 宝鸡市市长

  

  姜 锋 咸阳市市长

  

  王莉霞 铜川市市长

  

  徐新荣 渭南市市长

  

  梁宏贤 延安市市长

  

  陆治原 榆林市代市长

  

  胡润泽 汉中市市长

  

  方玮峰 安康市市长

  

  杨冠军 商洛市市长

  

  郭社荣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王锋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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