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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接上页]


  一、“医院”名称修订为“医疗机构”名称,并增加了“组织机构代码”项目。

  二、“医疗付款方式”修订为“医疗付费方式”。

  三、增加了“健康卡号”、“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增加了“现住址”及“电话”、“邮编”,方便对患者随访及统计患者来源等信息。

  四、增加了“入院途径”。

  五、“病室”修订为“病房”。

  六、增加了门(急)诊诊断(中医诊断)“疾病编码”。

  七、增加了门(急)诊诊断(西医诊断)“疾病编码”。

  八、删除了“入院时情况”、“入院诊断”、“入院后确诊日期”。

  九、增加了“实施临床路径”。

  十、增加了“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十一、增加了“使用中医诊疗设备”。

  十二、增加了“使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三、增加了“辨证施护”。

  十四、调整“出院诊断”表格,将出院诊断分为“中医出院诊断”和“西医出院诊断”两列填写;充分利用有限的版面,增加“其他诊断”的填写空间;删除了表格中“出院情况”栏目,修订为“入院病情”有关项目;“icd-10”修订为“疾病编码”。

  十五、增加了损伤、中毒的“疾病编码”。

  十六、删除了“医院感染名称”。

  十七、增加了“病理诊断”的填写空间,增加了“疾病编码”、“病理号”项目。医疗机构可根据医疗实际,适当增加“肿瘤形态学编码”等项目。

  十八、“药物过敏”增加了“有、无”选项。

  十九、删除了“hbsag”、“hcv-ab”、“hiv-ab”。

  二十、将“尸检”修订为“死亡患者尸检”,并提前至第一页。

  二十一、将“血型”、“rh”项目调整至第一页,并对填写内容进行修改。

  二十二、将“主(副主)任医师”修订为“主任(副主任)医师”,删除了“研究生实习医师”签名项。

  二十三、增加了“责任护士”项目,以适应责任制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需要。

  二十四、对与手术相关的项目进行了修订,并在顺序上进行了调整,“手术、操作”均修订为“手术及操作”;增加了“手术级别”项目;对“切口愈合等级”进行了调整。

  二十五、增加了“离院方式”有关项目。

  二十六、增加了“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二十七、增加了“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统计项目。

  二十八、删除了“手术、治疗、检查、诊断为本院第一例”、“随诊”、“随诊期限”、“示教病例”、“输血反应”、“输血品种”等项目。

  二十九、对住院费用统计项目进行了调整,统一标准,便于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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