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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1年石油流通行业统计工作,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石油销售、仓储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详细填写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3月底前报我部。同时,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报送2011年度石油经营企业汇总数据库。 另外,请各地认真总结2011年石油市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2012年工作安排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于2012年1月底前报我部 联系人: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刘芳、怀欣 联系电话:010-85093829、85093745 传真:85093852 邮箱:sgsoil@mofcom.gov.cn 附件:(略)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