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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20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投资项目联审联评服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做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作为提高本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一件大事,按照政务服务透明度最高、工作效率最高和收费最低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减少审批项目和收费事项,大力压缩内部审批时限。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协调、责任处室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审批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修改完善审批承诺时限,并向社会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好重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实现审批部门之间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互联互通,满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事项的需求,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审批和服务信息的需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对本部门的审批行为和审批结果负责。市监察局加强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跟踪落实督查督办,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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