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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20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对口支援与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对口支援与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11]2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口支援与挂钩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在原“市对口支援与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宁淮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南京市对口支援与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对口支援重庆市万州区、陕西省商洛市和与本省淮安市的挂钩合作以及其他对口支援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 刚 副市长

  

  成 员:翁国玖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穆耕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礼勤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振宁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区域合作交流办主任

  

  叶荣生 市经信委副主任

  

  郭宏定 市住建委副主任

  

  郑加强 市科委副主任

  

  曹长玺 市投促委副主任

  

  夏功年 市农委副主任

  

  洪 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鲍意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芦 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叶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迟陆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巡视员

  

  何小庆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晓明 市旅游园林局副局长

  

  施 坚 市文广新局副巡视员

  

  潘淮宁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陈乙华 团市委副书记

  

  李 冰 市工商联副主席

  

  曹 曙 玄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孙小忠 白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伟 秦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谢 元 建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纪增龙 鼓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黎 辉 下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曹海连 栖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薛国安 雨花台区副区长

  

  高吉祥 江宁区副区长

  

  陈潺嵋 浦口区委常委、副区长

  

  潘明华 六合区副区长

  

  邰伦浩 溧水县副县长

  

  王正兴 高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彭振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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