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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国税所[2011]109号
【颁布时间】 2011-12-30
【实施时间】 2011-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1〕109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财政票据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3 上海慈源爱心基金会
4 上海颜德馨中医药基金会
5 上海吴孟超医学科技基金会
6 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
7 上海同济高廷耀环保科技发展基金会
8 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
9 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 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 上海市职工帮困基金会
12 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 上海七弦古琴文化发展基金会
16 上海市闵行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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