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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畜牧食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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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市场信息科

  

  拟订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畜牧食品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信息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等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产品销售,负责全市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工作。

  

  (六)财务科

  

  负责全市畜牧业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市级财政扶持畜牧业资金预决算的编报和畜牧事业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指导全市畜牧系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畜牧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七)人事劳动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畜牧食品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畜牧食品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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