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传媒机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机构、民办节目制作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审核、申报全市乡镇及以上(含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的建立和撤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科技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组织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全市各级播出机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六)财务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和财务计划;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全市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系统新闻人员记者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二)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对全市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