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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市外侨办),挂广元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简称市港澳办)。市外侨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也是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统筹协调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外事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并监督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牵头协调本市的重大涉外活动;审核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办理来访外国人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3.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

  

  4.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5.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负责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

  

  6.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广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及外国人在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7.承担全市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承办全市因公临时赴港澳的报批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广的报批、接待工作。

  

  8.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的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9.负责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审核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10.指导、服务全市对外交往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外事系统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处理建议。

  

  (二)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开展侨情和侨资企业普查,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和工作建议;起草有关侨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制订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级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4.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涉侨捐赠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指导市内涉侨社团工作。

  

  5.在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6.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工作。

  

  7.调查研究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市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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