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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有关政策规定,创造性地发挥体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我省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各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培育体育产业主体,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体育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以平均每年 20%以上的速度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0.5%,超过中部省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有安徽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体育品牌。体育市场繁荣发展,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到2020年,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之一,体育产业增加值继续保持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具有安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基本建立有利于体育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三)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四大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和引导各区域依据资源禀赋进行合理定位,分类建设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区,加快集聚、合理配置资金、土地、人才、信息、科技等产业要素。以合肥经济圈为中心,建设皖中体育健身竞赛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体育赛事、体育用品销售和体育数字运动、体育健身培训、体育旅游休闲、体育中介业等产业;以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和太平湖等山水生态资源和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为依托,建设皖南体育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体育旅游、户外运动休闲、体育赛事、健身养生等产业;立足皖江城市带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皖江城市带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区,重点承接体育用品制造业转移,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城亳州及皖北地区民间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建设皖北民间民俗体育健身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传统武术、养生健身气功等产业。 依托体育功能集聚区,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创建1-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推进体育健康休闲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一批以特色优势体育项目和体育产品为主导的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促进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向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转化。 (四)壮大市场主体,着力培育骨干体育企业。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增强我省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体育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企业或体育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体育产业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筹建安徽体育产业集团。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一批体育领域战略投资者,形成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体育企业或体育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做大做强。适应城市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体育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结构,改善组织结构,促进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