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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食[2012]5号
【颁布时间】 2012-01-06
【实施时间】 2012-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六)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具体检查频次和间隔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

  3.等级公布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从附件2和3中选择其中之一样式,作为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形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具体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并统一公示样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

  (四)严格等级评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执法人员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客观、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

  (五)加大宣传公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六)注重信息应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一(略)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二 (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电话: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许可类别: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分至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一、许可管理

(10分)

1.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2

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2

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2

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1

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1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二、人员管理

(10分)

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1

9.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1

10.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2

11.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2

12.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1

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

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

三、场所环境

(10分)

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1

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1

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1

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

1

21.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1

22.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

1

23.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1

24.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1

四、设施设备

(10分)

25.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6.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7.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8.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9.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1.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2. 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1

33.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

34. 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五、采购贮存

(10分)

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3

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3

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2

38.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2

六、加工制作

(10分)

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1

40.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1

41.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

1

42.凉菜配制、裱花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3.生食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1

44.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5.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6.烧烤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1

47.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

1

48.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1

七、清洗消毒

(10分)

49.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2

50.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3

51.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3

52.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

2

八、食品添加剂

(10分)

53.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4

54.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3

5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3

九、检验运输

(10分)

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3

57.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3

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结果:  平均分:  评定等级: 



  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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