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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机管[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填报2012年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和作业证需求量的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填报2012年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和作业证需求量的通知

  (农机管[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向农机跨区作业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切实做好今年农机跨区作业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填报跨区机收小麦、水稻、玉米市场信息

  

  根据农时进度,各地要组织力量分别对今年辖区内小麦、水稻和玉米等作物的跨区机收市场信息和机具供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http://www.amic.agri.gov.cn/)网上直报系统逐级填报“农机跨区作业(小麦、水稻、玉米)市场信息”。为提高信息服务的准确性,各地完成网上填报时间要求为:

  

  3月10日前完成小麦跨区机收市场信息网上填报工作;

  

  5月10日前完成水稻跨区机收市场信息网上填报工作;

  

  7月10日前完成玉米跨区机收市场信息网上填报工作。

  

  二、认真统计《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量

  

  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往年本辖区内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获机、插秧机数量,以及上一年《作业证》发放登记备案情况,预测2012年的需求量,填写“《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月25日前,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

  

  《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将于3月初发至各地。请各地按规定认真做好今年《作业证》的发放工作,及时在“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登记备案机车号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逐级核实。我司将以今年各地登记备案情况作为下一年作业证发放数量基础依据。

  

  联系人:刘晶 电话:010-59191605

  

  传真:010-59193308电子邮件:liujing @agri.gov.cn

  

  附件:《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公章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需求量(张)

合计

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

 

 

 

农机跨区作业

服务监督电话

 



  备注:1.请准确填写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信息,以便及时收取《作业证》邮寄包裹。

  2.各省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监督电话将统一印制到《作业证》背面,请核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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