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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税税目及其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税税目及其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琼府〔2011〕8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五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第九条规定的车船税纳税期限,将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予以明确。

  

  附件:海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海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

单位

年税额(元)

备注

乘用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720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500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700

4.0升以上的

4200

商用车

客车

中型(载客人数9人至20人(含)的)

每辆

480

包括电车

大型(载客人数20人以上的)

每辆

540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30

 

其他

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不包括

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60

摩托车

 

每辆

36

 

船舶

机动

船舶(按净吨位分档)

200吨(含)以下的

净吨位每吨

3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00吨至2000吨(含)的

4

2000吨至10000吨(含)的

5

10000吨以上的

6

游艇

艇身长度10米(含)以下的

艇身长度每米

600

 

艇身长度10米以上至18米(含)的

900

艇身长度18米以上至30米(含)的

1300

艇身长度30米以上的

2000

辅助动力帆艇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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