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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统计调查单位按照一套表要求,努力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配备与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相适应的数据传输网络、硬件设备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单位要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具备网上报送条件,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各种政府统计报表工作及联网直报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及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五)严格依法统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被确定的统计调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上报统计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各级政府监察机构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现象,确保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