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1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2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统计调查单位按照一套表要求,努力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配备与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相适应的数据传输网络、硬件设备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单位要配备必要的统计人员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具备网上报送条件,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各种政府统计报表工作及联网直报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及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五)严格依法统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被确定的统计调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上报统计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各级政府监察机构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现象,确保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