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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节[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3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发挥相关政策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研究把企业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的具体措施。

  

  实施绿色信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项目提供贷款。

  

  (三)完善产业政策,严格项目准入

  

  鄱阳湖流域是长江中下游污染防控的重点流域,江西省工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并将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项目准入、产业承接的重要指标。新建、改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除满足其他政策标准等有关要求外,其相应指标应不低于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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